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36号)要求,现将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予以公示。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评建办(教务处)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即日起至评估结论下达为止
联系部门:评建办(教务处)
联系方式:0777-2808500
邮 箱:wdpjbgs@bbgu.edu.cn
《北部湾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请查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的公示。
学校评建办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