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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 重修报名交费工作的通知

作者:梁丹 编辑:张成强 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9-06-10 16:08

各二级学院(部):

为做好本次重修报名交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全部采取手工报名的方式进行。填写《2019春学生重修报名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同时提交电子版与纸质版。

二、报名对象

1.2019年春季学期已申请重修未交费的学生(请在备注标注)。

2.需2019年秋季重修的学生,我校各年级在校学生和结业没有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应届、往届毕业生,所有不及格课程(2019年秋季学期开课的)均可报名重修。

三、重修课程范围

2019年秋季开设的所有课程(不开设的课程不要报名,如大学英语二、四)。

四、工作安排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19日,二级学院汇总表电子版与纸质版上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1日下午下班前。

五、重修方式

1.组班重修。公共课同一门课重修人数达30人以上、其他课程达20人以上,由开课学院利用晚上或周末统一组班重修。具体操作办法:全校性公共课由该课程的教学单位编班、落实教学任务并做好考勤;其他课程由开课学院(部)负责编班、落实教学任务、做好考勤并组织考试。

2.跟班重修。对不够组班重修的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部)负责将已办理重修手续的学生编入各年级同门课程所在班级听课并参加考试。各任课老师做好考勤和成绩考核。

3.自主学习(需本人书面申请)

六、收费

我校学生重修按物价局批准的学分收费标准的70%收取重修学费(转专业的学生修读以前未读课程按100%收取学费)。报名重修的学生,通过财务缴费系统交费(财务不代扣),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费(交费时间待定)。

七、教学管理

1.重修学生应在原课程学习的基础上采取听课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修读。学生重修授课时数原则上不少于原教学时数的1/2。组班重修的学生由开课单位将重修安排表(包括重修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批后通知授课老师,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提前1周向重修学生公布。跟班重修的学生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将重修安排表(包括重修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批后,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提前1周向重修学生公布并通知任课老师。

2.课程所在二级学院应加强重修课程的教学管理。教师对重修学生应严格按课程教学要求进行管理和考核。

3.结业的学生如特殊情况与重修课程时间冲突时,学生书面申请经任课老师、二级学院、教务处同意后可部分听课,但须完成规定作业、测验和实验且听课量达到1/3以上,方能参加考试。

八、考试组织

在课程结束后与低年级相同课程的期末考试同时、同卷进行。全校性公共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其他课程由开课学院(部)安排并及时通知重修的学生。如考试发生冲突,可申请缓考正考课目。

九、请各二级学院采用适当方式,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并做好通知记录。

附件:1.《2019年秋季学期学生重修报名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