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做好本次重修报名交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对象
1.2017年春季学期已申请重修未交费的学生。
2. 需2017年秋季重修的学生,我校各年级在校学生和延长学制没有超过弹性学制的应届、往届毕业生,所有不及格课程均可报名重修。
三、重修课程范围
2017年秋季开设的所有课程(申请本学期重修的除外)。
四、工作安排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8:00至2017年5月15日17:30(仅限已申请本学期重修未交费的学生)。报名方法:见附件一钦州学院网上重修报名操作方法。
2017年6月5日12:00至2017年6月12日17:30(需2017年秋季重修的学生)。报名方法:见附件二钦州学院网上跟班、组班重修报名操作方法。
五、重修方式
1.组班重修。公共课同一门课重修人数达30人以上、其他课程达15人以上,由开课学院利用晚上或周末统一组班重修。具体操作办法:全校性公共课由该课程的教学单位编班、落实教学任务并做好考勤;其他课程由开课学院(部)负责编班、落实教学任务、做好考勤并组织考试。
2.跟班重修。对不够组班重修的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部)负责将已办理重修手续的学生编入各年级同门课程所在班级听课并参加考试。各任课老师做好考勤和成绩考核。
3.自主学习(需本人书面申请)
六、收费
我校学生重修按物价局批准的学分收费标准的70%收取重修学费,详见《关于重修交费方式的通知》。为了银行能顺利扣款,网上成功报名重修的学生,务必在学分系统中完善校园卡账号信息,方法为:登录学分系统后,在信息维护->个人信息下正确填写校园卡账号。
七、教学管理
1.重修学生应在原课程学习的基础上采取听课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修读。学生重修授课时数原则上不少于原教学时数的1/2。组班重修的学生由开课单位将重修安排表(包括重修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批后通知授课老师,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提前1 周向重修学生公布。跟班重修的学生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将重修安排表(包括重修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批后,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提前1 周向重修学生公布并通知任课老师。
2.课程所在二级学院应加强重修课程的教学管理。教师对重修学生应严格按课程教学要求进行管理和考核。
3.办理好延迟毕业手续的学生如特殊情况与重修课程时间冲突时,学生书面申请经任课老师、二级学院、教务处同意后可部分听课,但须完成规定作业、测验和实验且听课量达到1/3以上,方能参加考试。
八、考试组织
在课程结束后与低年级相同课程的期末考试同时、同卷进行。全校性公共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其他课程由开课学院(部)安排并及时通知重修的学生。如考试发生冲突,可申请缓考正考课目。
九、请各二级学院采用适当方式,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并做好通知记录。
教务处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