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了解本学期教学运行状况,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发挥二级学院管理作用,保证教学质量,根据《钦州学院关于开展教学工作检查的规定》要求,学校定于第9—10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方式
(一)检查内容:
1.教学运行基本情况
(1)教学工作进展情况
各教学单位自查:教师日常教学工作质量;教师执行教学进度情况;各教学环节(备课、作业、答疑、实验、实习、毕业设计等)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任课教师的教学思想、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和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情况。
(2)教学管理情况。包括教学运行各环节的落实、教学过程的规范管理、教学文件的归档、学生学习预警、教学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等方面。
(3)2016年秋季学期期末试卷整理保存情况
各教学单位组织人员按《钦州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钦学院发〔2011〕299号)中的“试卷整理、保存要求”对 2016 年秋季学期开课课程的考试/考查试卷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试卷丢失或阅卷出现错误,应立即整改(已于第8周与质量办开展)。
2.召开学生座谈会
(1)各教学单位召开学生座谈会,可采取座谈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交流,进一步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并解答相关问题。
(2)各教学单位开展学生座谈会,可将具体时间提前告知教务处,教务处会安排工作人员参加;若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请汇总学生反应的主要信息交教务处教务科。
(3)各教学单位之间应加强沟通交流,涉及公共课教学单位可向其他各教学单位了解学生座谈会及调查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告知本学院(部、中心)公共课任课教师。
(二)检查方式
各教学单位在第9周完成自查,教务处在第10周组织人员进行抽查、走访和交流。
1.各教学单位自查
(1)各教学单位成立检查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保证获取的各种教学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确保能够真正了解开学以来的教学状况。
(2)各教学单位对期中教学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清晰描述问题事实,要求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落实纠正措施。
(3)注意保存材料。各教学单位要对在期中教学检查中获取的各种材料和数据进行分类保存,为撰写本教学单位的学年教学质量报告积累材料。
2.教务处组织抽查、走访、交流
教务处将在期中检查期间组织工作人员对各教学单位日常教学管理和教学活动进行抽检,并填写钦州学院教学工作检查情况记录表(见附件1)。
二、材料要求
为规范教学档案,对期中教学检查材料作如下要求:
(一)检查听课情况、抽查学生作业、抽查课程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填写《钦州学院教师课程教学工作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见附件2)。自查教研室、实验室开展活动情况,填写钦州学院教研室、实验室开展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以上材料各教学单位自存备查。
(二)试卷收集存档检查(已于第8周与质量办开展)
1.试卷数量检查,检查本科专业 2016年秋季学期所开课程期末考试/考查试卷是否齐全。
2.检查试卷袋内要素是否符合要求、阅卷工作是否规范、命题是否科学。
3.检查试卷保存状况(填写《钦州学院试卷检查记录表》附件4)。
(三)教学单位撰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1.按《钦州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附件3)格式要求撰写。撰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应涵盖上述检查内容,总结中既要反映问题,也要重点介绍本单位优秀的管理经验和优秀师生代表事迹,以此作为单位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绩效评分的重要依据,同时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
2.教务处会在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组织各教学单位召开期中教学检查反馈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各单位于第11周星期三(5月10日)前将总结纸质版上交教务处教务科黄春艳老师处,电话:2808030,电子版发送到qzxyjwk@163.com。教务处将把学校及各单位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归档保存。
附件:20170427092447319.doc
1.钦州学院教学工作检查情况记录表
2.钦州学院教师课程教学工作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
3.钦州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4.钦州学院试卷检查记录表
5.钦州学院教研室、实验室开展活动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