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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基地签约一般流程及协议范本

作者: 编辑: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1-07-01 12:20


1.各教学单位按学科及专业建设需要联系落实对口的实践教学基地并签订实质性合作共建协议。

2.共建协议签订前须交教务处审核,审核同意后方可盖章、签约(我方先盖章、合作方先盖章或双方现场签约均可)。

3.各教学单位将协议原件交学校档案馆保存(时间以档案馆通知为准),扫描件发送到实践科邮箱bbgusjk@163.com.

4.因各种原因不再合作的,不再签订协议,签署协议教学单位负责收回其牌匾。

5.附件的共建协议范本仅供参考,如有较大变动,请按照《关于印发北部湾大学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湾大发〔2020〕429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