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根据竞赛影响力、组织工作等具体情况,对我校组织参加的学科竞赛进行级别、类别认定,并逐年更新、公布。认定原则如下:
1.参考《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白皮书的分类原则,多个国家级部委联合主办的竞赛、由教育部明确发文资助的竞赛、列入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的竞赛,列为国家级A类竞赛;省部级A类参照执行。
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或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竞赛、各部委直属机构主办的规模较大的全国范围竞赛,列为国家级B类竞赛;省部级B类参照执行。
3.根据《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控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第64页指标解释:国际级竞赛等同于国家级;全国性行业协会主办赛事算省部级,其各省市选拔赛按低一类别算。
4.国家级竞赛的省级赛区比赛、选拔赛、分站赛,认定为同类别的“省部级”,国家级竞赛的多省赛区联合比赛,认定为同级别的低一类别。
5.未列入《北部湾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级别认定表》且未经教务处组织、委托或审批同意参加的竞赛,暂不认定其级别类别。有特殊原因的,按发文或证书落款单位认定其级别,类别不高于B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