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管理 > 教学运行 > 正文

关于申报2021年秋季学期第二轮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1-09-29 10:49

关于申报2021年秋季学期第二轮全校性

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湾大教发〔2021〕127号

各教学单位:

为拓宽学生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北部湾大学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湾大发〔2019〕551号)和我校教学计划,现把2021年秋季学期第二轮全校性公共选修课(以下简称公选课)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北部湾大学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要求,公选课的开设按照创新创业与实践教育课、校本特色课程、国际素养课程、人文素养课/科学素养、财务类课程等几大模块,依照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请承担某类公选课开课任务的学院,组织公共选修课教学团队积极申报,每个学院申报不少于5门;教学设备和实验条件要求暂时不能满足开课要求的课程暂不开设。

二、公共选修课统一只设1个学分16学时,特殊课程需设2个学分32学时的请向教务处申请,公选课工作量核算划入教务处统一管理。

三、开设公选课的教师必须获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中级或以上职称,从事高校教学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初级职称教师若开设课程,必须获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硕士及以上学位,同时教学单位组织试教试讲,教学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每门课程学生人数80人以上,如课程特殊可另作人数要求(按实际情况报教务科备案)。课程一经确定开设,不得随意停课(学生选课人数未达到要求者除外)或更改课程名称、课程内容或更换任课教师。

四、上课时间从第10周开始,第17周结束。教师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上课时间(选择每周上2节课或4节课),未选择上课时间的默认安排在周三晚上授课,注意请填写好上课时间、教室需要等条件;上课地点原则上统一安排在公共教学楼,因教学需要安排机房、实验室等专业教室的请自行跟相关学院沟通好场地使用情况,并在申报表和汇总表中备注说明。

五、第一轮已经开设的公选课课程第二轮继续开设,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开课的请向教务处教务科提交书面说明。

六、教学团队申报公选课,授课班级数可以适当增加,如《XX课程》原安排1个教学班一个学期开设两轮课程,可以增加为2个及以上教学班,一个学期开设两轮课程。

七、各相关教学单位请做好宣传发动和调研,紧扣专业特色,严格审批程序,开出优质的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

请各教学单位于10月20日前填写第二轮申报课程的《北部湾大学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申报表》(附件1)、《北部湾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第二轮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申报汇总表》(附件2)报教务处审批。第一轮开设过的课程无需再填报;新增未开设过的课程需要按照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代码编制要求编制课程代码,并附课程教学大纲。申报表、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新增未开设过的课程教学大纲上交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 jwk @bbgu.edu.cn 。

                  教务处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