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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实施方案

作者: 编辑: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1-09-29 10:01

北部湾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实施方案

湾大发〔2021〕239号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精神,全面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本科教育整体水平,推进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与管理,更好地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作用,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实际情况,特制定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

一、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原则

本方案基层教学组织指在学校教育教学发展战略目标引领和指导下,围绕本科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开展日常教学、推动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促进教师教学成长与发展、培养教学文化的最基本教学单位,鼓励跨学科、跨院系交叉设立基层教学组织。

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立应遵循以下原则:

1.有利于学科专业建设;

2.有利于课程建设;

3.有利于教师发展与提高的原则;

4.有利于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的原则。

二、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置

教学单位结合专业特点和课程性质统筹规划,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的总目标,设置不同形式的基层教学组织。

(一) 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置形式

1.二级学院基层教学组织。二级学院以专业为单元组建教研室,一个专业组建一个教研室。每个教研室可组建若干教学团队(从事同一课程或同一课程群教学的4名以上的教师即可组建一个教学团队;一名教师可参加2-3个教学团队)。教学团队的任务是提升课程教学质量,主要负责教学大纲编写与修订、课堂教学运行、课程资源建设、课程教材编写、教师培训与教学研讨等教学基础工作。

2.教学部基层教学组织。教学部以课程群为单元组建教研室,一个课程群组建一个教研室。每个教研室可组建若干教学团队(从事同一课程的4名以上的教师即可组建一个教学团队;一名教师可参加2-3个教学团队)。

3.其他基层教学组织。学校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跨专业以具有创新性的教学研究与实践团队为单元组建教研室。此类教研室,须经相关二级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批方可组建,以交叉课程体系建设、特色课程资源建设、教学模式创新研究、创新教师队伍建设等为主要建设内容。

(二)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置流程

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置实行申报备案制。在符合学校专业整体布局的基础上,二级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开设专业的特点和课程性质统筹规划,对于符合设置条件的基层教学组织和负责人岗位,经二级教学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论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书面进行申请,学校发文后设立。

三、教研室的工作职责与任务

教研室工作职责与任务应覆盖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的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

(一)注重师德师风建设,落实立德树人

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推动教师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与教学规范,鼓励教师潜心育人,增强立德树人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引导教师深入挖掘课程内容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系统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教育、美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常态化开展教学环节意识形态检查工作,落实课程育人功能。

(二)组织落实教学任务,加强过程管理

组织教师完成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及其他环节的教学任务,保证教学正常运行。加强对理论课备课、课堂教学、课程设计、课后作业、考试考查等教学环节的指导、检查和监督,规范课堂教学,严格课堂纪律,提高课堂教学水平。科学制定实践教学方案,规范设置实践教学环节;强化实验教学、综合教学、阶段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的指导;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指导大学生开展各类科研训练、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实践等;积极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协同育人工作。积极开展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评价工作,形成课程教学质量报告,推动课程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每学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及时了解学情,调研教学质量并及时反馈。

(三)参与专业和课程建设,丰富课程资源

根据专业建设规划及要求,组织教师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协助做好与本专业相关的质量评估工作。在教学单位指导下,建立健全符合学科专业发展的课程体系,制订课程教学实施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发挥在专业评估、专业认证、专业建设与改革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制订并规范课程教学建设规范、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及时将最新的学科前沿、产业发展、科研成果融入课堂教学,开展“金课”建设与应用。严格落实新开课准入制度,严把新教师开课关,落实课程动态调整制度。加强实验室和实践基地建设,推进教学实验室、实验实训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实验教学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建议选用或组织编写高质量教材和教学指导用书,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建设教材教辅、课件、题库、资源库、在线开放课程、实验实践平台等课程资源。

(四)推动教学研究与改革,培育教学文化

不定期组织开展调研活动,了解社会对人才培养规格的需求。组织教师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实践教学、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质量评价等方面的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及时做好教学成果的总结、应用和推广。鼓励教师申报各级各类教改研究项目、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教学成果奖和教学竞赛等。组织开展说课、集体备课、磨课、相互听课、教学观摩、评课和同行评议。支持教师参加国内外教学研讨会议,及时了解教学改革领域的最新动态。积极创新和组织特色活动,营造重视教学、热爱教学、研究教学的良好氛围,形成富有凝聚力的、开放共享的教学质量文化。

(五)加强教学团队建设,促进专业发展

配合教学单位制定教师专业发展计划,加强教学梯队建设,做好新入职教师的培训工作,建立完善青年教师传帮带机制,加强教学名师培育和教学团队建设。提出专业教师培训、培养、补充和调整的建议,组建氛围融洽、能力互补、知识结构和专业背景合理的可持续发展的教师团队,建立有效的团队教学模式,提升团队核心竞争力。

四、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的聘任与管理

(一)教研室负责人的任职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团队协作能力和管理、组织、沟通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奉献精神、丰富的教学经验、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熟悉本学科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学术造诣。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不符合此条件者,需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批。

(二)教研室负责人的聘任与管理

1.教研室负责人由二级教学单位聘任与管理,并报送学校教务处、人事处备案。

2.每个教研室设主任1名,人数超过15人的教研室可再设副主任1名。

3.教研室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负责全面工作,主持制订教研室年度目标计划,与相关人员讨论决定教研室内的重大事项。

4.教研室主任可兼任专业负责人,也可组织推选品德优良、责任心强、学术水平较高、组织能力较强的高级职称人员担任专业负责人。

5.教学单位考核合格的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每月津贴分别不低于500元、400元 (按12个月发放),从学校每年划拨给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量津贴中支出。考核不合格的,由教学单位根据实际减少其每月津贴;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应更换。

6.学校将参与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工作经历作为职务晋升、职称评审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三)教学团队的管理

教研室负责对其内部的教学团队进行管理,每个教学团队须有一名负责人。

五、基层教学组织的考核与奖惩

(一)考核范围

学校将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纳入年度教学质量报告,并作为二级教学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的重要内容。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考核基层教学组织,重点考核以下几个方面:

1.师德师风建设和落实立德树人情况,常态化开展教学环节意识形态检查工作情况,落实课程思政育人功能情况。

2.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发展方案;

3.与专业或课程相关的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教学档案保管状况,同行观摩效果、教师教学发展与培育情况;

4.国家、学校、学院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学期工作计划执行和专题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5.教育创新、教学改革方案的探索与实践,教学内容、方法、手段上不断进行理论与实践的探索与创新;

6.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方面的成绩,科研促进教学方面取得的成果;

7.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情况,指导学生开展第二课程活动情况;

8.取得的其他标志性成果。

(二)考核等级

基层教学组织的考核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档。完成基本教学任务及建设目标,无教学事故发生的基层教学组织方可认定为“合格”。在合格基础上取得较大教学改革和建设成果的团队可认定为“优秀”“良好”等级。“优秀”等级由教学单位推荐参选全校优秀基层组织。每年12月,学校组织评选全校优秀教研室、优秀教学团队,并给予奖励表彰。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主管副校长为组长,教务处处长为副组长,各二级教学单位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为成员的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进行总体规划,指导各教学单位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日常工作。

(二)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基层教学组织有关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基层教学组织的职责和任务、运作流程、负责人条件、权限等事项。进一步完善基层教学组织的议事决策制度、教学管理制度、教研活动制度、听课评议制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度、教学督导制度、质量考核制度等基本工作和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执行,提高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三)条件保障

学校在年度预算中列支基层教学组织专项经费,每年划拨每个教研室专项经费不少于3000元。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学校、二级教学单位为基层教学组织提供教研活动用房及相关办公设施,逐步完善基层教学组织的工作条件与环境。

七、其他

每年6月下旬,教学单位填写《北部湾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表》(附件1)上报教务处、人事处备案。每一名授课教师(含行政兼课教师)都必须归属一个教研室,不允许出现不归属任何一个教研室的授课教师。

八、本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